滨海新区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的通知》(津财税政〔2021〕8号),我会已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凡在有效期内,向本协会捐赠过爱心善款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法享有相关权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在资格有效期内,应取得3A以上(含3A)评估等级,且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1.天津市红十字会
☆2.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3.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4.天津开发区慈善协会
☆5.天津市和平区红十字会
☆6.天津市河西区慈善协会
☆7.天津市河东区慈善协会
☆8.天津市津南区慈善协会
☆9.天津市西青区慈善协会
☆10.天津市武清区慈善协会
☆11.天津市蓟州区慈善协会
☆12.天津市东丽区慈善协会
☆13.天津市宁河区慈善协会
☆14.天津市东丽区红十字会
☆15.天津市北辰区红十字会
☆16.天津市北辰区慈善协会
☆17.天津市河北区慈善协会
☆18.天津市宝坻区慈善协会
☆19.天津市滨海新区慧德公益协会
☆20.天津市南开区慈善协会
☆21.天津市滨海新区康乐
☆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2.天津武清和平之君儿童福利院
☆23.天津市滨海新区慈善协会
☆2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滨海义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