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
国际联合劝募组织
请有需要的居民群众,于4月14日前到所在开发区、街镇进行摸底登记。该项目的具体援助细则如下:
援助对象:
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龄在50岁以上,患有白内障且符合手术条件,个人支付手术费用有困难的患者。
援助细则:
(1)享受本市医保的年龄在50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政府救助对象,使用本项目指定进口折叠晶体,全额援助手术自付费用;
(2)享受本市医保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患者,使用本项目指定进口折叠晶体,全额援助手术自付费用;
援助对象:
享受本市医保的低保、低收入、优抚、特困供养等政府救助对象以及能够提供居委会或街办事处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糖尿病眼病(包括糖 尿病视网膜病变、老年黄斑变性、高度近视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脱离等眼底病)需要微创玻切手术治疗的患者。
援助细则:
(1)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手术费用经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给予1000元的定额援助;
(2)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手术费用经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给予2000元的定额援助。
同一患者一年内仅能享受一次项目资金援助。
援助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下,享受本市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家庭儿童、残疾儿童以及能够提供居委会或街办事处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先天性及 发育性眼病(包括屈光不正、斜弱视、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晶状体脱位等儿童眼病)的儿童。
援助细则:
(1)对符合援助条件且需要手术治疗的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晶状体脱位患者,手术费用给于全额或部分援助;
(2)对符合援助条件且需要手术的50名斜弱视患者,手术费用自付部分给予2000元的定额援助;
(3)对符合援助条件且满足屈光不正配镜条件的100名青少年儿童,给予援助项目指定镜框和镜片总价值1000元的眼镜。